长沙市经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长沙市经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

全面争取建设为现代化高等学校(大学)  2024-11-08  星期五

经世致用 · 开来继往

办事指南


长沙市经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阳光服务站

教育阳光标志1.jpg

组 织 机 构


站   长:刘正加

副站长:阳   鹏

专   干:范桦林

服务站电话:0731-83991213

 

服 务 内 容

 办事指引    政策咨询

信访接待    举报受理

舆情回应

 

 

服 务 宗 旨

热情    高效     公正    廉洁

  

服 务 承 诺

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

真诚解答每一项事宜

认真查处每一件举报

全力落实每一个诉求

 


  教育阳光服务站点一次性告知制度

(试行)

 第一条  教育阳光服务站点人员应坚持群众至上、热情服务的原则遵守一次性告知制度。

第二条  教育阳光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,强化服务理念,加强业务学习,熟练掌握有关服务内容和流程。

第三条  当群众到教育阳光服务站点寻求有关服务时,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受理或告知具体的办理程序、所需材料、联系人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。

第四条  工作人员在受理服务事项时,对群众递交的有关材料应认真审查,对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,并指导办事群众更正。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,应当允许办事群众当场更正;不能当场更正的,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。

第五条  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的咨询时,应当热情、主动、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。能当场答复的,当场答复,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,一推了之;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准确告知找哪个单位、哪位同志具体咨询办理。

第六条  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要做到表述准确,介绍全面,并要注意讲求科学合理,让办事人员少跑路、少找人、少花时间,进一步提高阳光服务工作效率。

         第七条 由于工作人员“一次性”知识不全面、不彻底,让群众多跑路、多耗时,引起投诉,并经查实的,出现一次,给予口头警告;出现两次,实行诫免谈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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